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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改区】关于开放受理2021年双创事项的通知

2021年08月20日

山西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办公室

各相关企业:

根据管委会《关于印发设立山西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晋综示发〔2021〕71号)安排,山西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负责推进落实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战略,具体由山西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原山西综改示范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执行双创政策、审核申报材料、审批和监管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工作。现对2021年双创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区级双创基地备案

(一)适用范围:针对新备案基地、地址变更基地及新迁入综改区基地。

(二)提交备案资料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双创基地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报资料内容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对申报资料内容与现场考察情况一致的双创基地,出具备案函,予以备案;对申报资料内容与现场考察情况差距较大的双创基地,不予备案。

通过备案的双创基地须在有效运行6个月后参加双创基地认定,通过备案12个月以上仍未参加认定的双创基地取消备案资格。

(三)提供资料

企业及双创基地简介、场地照片;

运营主体营业执照;

房屋租赁合同及甲方产权证明;

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约协议书、第三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导师聘书及导师资质、聘用合同、手持聘书和基地负责人合影拍照;

服务人员名单及当月个税截图;

具有健全的创业服务体系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入驻、毕业机制、安全管理制度等。

二、区级双创基地、创新创业企业认定

根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双创基地发展扶持办法》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促进创新创业企业发展房租补贴实施办法》的要求,企业线上提交申请材料按照直通车所需上传资料,网上通过后提交装订成册,对通过初审的双创基地进行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等流程。

三、时间安排

(一)区级双创基地备案时间:

2021年8月19日-2021年9月15日;

(二)区级双创基地、创新创业企业认定时间:

2021年8月19日-2021年11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企业将相关材料准备充分后,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zgqscfwzx@126.com,2021年8月31日前将纸质版一份交至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办公室(山西智创城3号6层604室)。

 

联系人:宋思成   卢艳蓉

电 话:7031676

 

 

山西综改示范区双创工作推进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