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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的意见

2017年09月25日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晋经信投资字〔2017〕250号

各市经信委、委内各有关处室:
  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精神,破解制约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现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关于“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以创新驱动推动经济转型发展,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进经济转型发展,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指示,突出改革引领、实施创新驱动、优化服务理念、着力融合发展、坚持底线思维,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快速发展,积极利用新技术新业态全面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十年左右的努力,以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经济为重点的新兴经济业态逐步成为我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的增长引擎。制造业新模式得到拓展深化,产品和服务价值链大幅提升,传统动能焕发新活力。新旧动能实现平稳接续、协同发力,资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逐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优化对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的审批服务。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节能审查等事项全部纳入山西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开展网上受理、办理、监管一条龙服务。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节能审查事项实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工作,确保在试点开发区落地实施,实现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推广。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普及网上预约、审批、咨询,全面实行并联审批、阳光审批、限时办结等制度,提高审批协同性。(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
  (二)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
  持续改进对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的服务,通过有效的简政放权进一步释放发展新动能。适应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变化快、业态新、规模小等特点,及时将新业态、新产业纳入支持政策清单。取消不必要的行业门槛限制,消除隐性壁垒,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打破制约企业跨所有制、跨行业创新合作的限制,促进生产要素和生产流程共享,加快跨界融合、系统整合的创业创新生态圈建设。强化对重大科研设施和仪器、科研数据信息等开放共享的考核评价和政策激励机制。(行政审批处、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三)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针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本着降低创业门槛的原则,不急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推行动态审慎监管。包容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发展。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业与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桥梁,不断促进规范发展。(产业政策处、投资与规划处、技术创新处、经济技术合作处等牵头负责)
  (四)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制定大数据安全、工业信息安全监管制度,建立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推动我省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通过国家网络安全审查。(信息安全协调处、大数据产业办公室牵头负责)。
  (五)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
  积极申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推动大数据在物流、能源、扶贫等领域的应用。探索推动工业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做大做强传感器、可信计算机等大数据产业。完善基础性工作,逐步建立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工作考核机制。开展大数据招商引资,吸引上下游产业链项目落地我省。构建省级政务云平台,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目录,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试点启动部分政府部门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按照建设山西工业云的总体思路,建设全省经信系统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平台。制定严格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和大数据安全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非法泄露个人信息行为。(大数据产业办公室、信息化推进处牵头负责 )
  (六)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促进制造业研发、生产、管理、服务模式变革。积极申报“中国制造2025”城市(群)试点示范。推广智能制造,积极推进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开展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培育工作。推进符合我省产业发展需要的智能制造地方标准制修订。大力实施技术改造,落实好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意见,实施千企技术改造工程。编制重点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年度计划,引导社会资金、资源等要素投向,采取省级技改资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与规划处、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七)加快推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生产方式,促进从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构建供给与需求精准衔接的机制。发展工业互联网等新基础设施。加速推动互联网应用由消费领域向生产领域拓展,积极拓展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等网络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深入应用,发展网络化研发、智能化生产、协同化制造和个性化服务。深化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认定一批省级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推动两化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开展“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工作,推广“工业云”服务模式。(信息化推进处牵头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面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求,落实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使用等鼓励政策。推进大型智能设备融资租赁。强化产品、技术、工程、服务“走出去”的协调互动,创新方式支持和拓展我省有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海外应用。(技术创新处牵头负责)
  (二)加大财政及金融支持力度。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加大对新产业新业态项目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作用,对符合投向的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加大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新兴经济企业股权、债权融资的支持力度。(投资与规划处牵头负责)
  (三)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强化新产业新业态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打造跟踪分析新兴经济领域运行的统一数据平台。构建反映新兴经济活动的指标体系,研究建立并择时发布反映全貌和动态变化的新兴经济活动发展指数,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分析支撑。(经济运行局牵头负责)
  (四)创新工作方法。进一步运用好定战略、做规划、搞研究、出政策、发预警、搭平台、抓标准、树标杆、推试点、重协调等“十项工作新方法”,统筹实施项目、企业、技术、产品、园区(基地)“五位一体”,推动产业发展。对标国内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先进省市,提升工作效能。(各相关处室负责)
各市、各有关处室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履职尽责、密切协调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督查检查,切实把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营造良好制度环境。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