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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2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单位:
为规范和加强对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省科技厅《山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方案》及《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现就开展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及火炬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5年度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及火炬项目结题验收在科技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高新处组织、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山西省成果转化中心具体
实施。
二、项目范围
1.2015年立项并执行期到期的山西省科技攻关计划(工业项目);
2.2015年立项并执行期到期的火炬计划项目。
三、验收内容及方式
(一)验收内容
1.项目是否按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要求实施及完成情况。
2.项目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合理性,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到位。
3.项目取得的成效、成果,相关支撑凭证、素材等。
(二)验收方式
采取现场验收方式,项目单位PPT汇报。
四、验收材料要求
1.项目完结审查表(工业)/完结申请表(火炬);
2.项目年度资金决算表;
3.财务出具的资金使用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明细)(财务盖章);
4.工作总结报告;
5.技术研究报告;
6.验收证书;
7.《计划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
8.项目验收材料一式五套。
五、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单位于2017年11月10日前,以送达或邮寄形式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一份于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验收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邮箱
cgzh_lxd@163.com(文件名请以项目编号+项目单位名命名)。
六、注意事项
1.不按时或不按要求开展省科技攻关计划和火炬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影响后续新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请各项目承担单位
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此次项目验收工作。
2.项目验收工作将参照《国家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国科发计〔2013〕613号)执行,原则上将向社会公开;如有不适宜公开的内容,请承担单
位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脱密处理。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吕 刚 0351-4048940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卢晓东 0351-4959409
邮 编:030001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1019室(山西省科技厅10楼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附件:
山西省科技厅高新处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