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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03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48号)规定,现就落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政策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7年度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优秀奖及以上的单位。
二、奖励标准
2017年度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优秀奖及以上奖项的单位奖励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单位填报)。
2、获奖文件(一式三份)。
四、申报程序
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填写《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607室。
五、有关要求
1.在2017年获奖后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存在科研诚信不端行为的企业不予奖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予奖励。
2.各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对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
六、报送时间
2018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红科 联系电话:0351-4068982
附件: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请表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30日